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布兩處高風險路段 曝光典型違法和事故案例

發(fā)布時間:2023-12-25 09:04信息來源:懷化市人民政府


(媒體通氣會現(xiàn)場)

為進一步推動”冬季攻勢“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不斷深入開展,全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12月22日,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媒體通氣會,會上公布了兩處高風險路段,并曝光了近期典型違法案例與事故案例。

會上公布的兩處高風險路段為辰溪縣S250縣道7km+300m處,該處為平交路口,缺少警示樁、警示燈,車輛經過時注意觀察,減速慢行,岔路口車輛進入主道要停車瞭望,確保安全后通過;芷江G320國道k1688+990m土橋甜茶基地路口,該處為平交路口,缺少道口樁、安全警示標志標牌,車輛經過時要提前減速、鳴笛,通過平交路口時不可超速、超車,夜間經過時要近遠光燈反復切換,確保前方無行人和車輛。

會上曝光了近期典型違法案例與事故案例為違法案例一:2023年11月8日16時許,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機動中隊在209國道路段執(zhí)勤時,對一輛號牌為湘N0R***的重型自卸貨車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車存在連續(xù)駕車7小時的疲勞駕駛記錄。隨后,民警對該車駕駛員周某某進行批評教育,指出駕駛人疲勞駕駛是引發(fā)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據(jù)交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連續(xù)駕駛車輛達4小時,至少需要休息20分鐘。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違法案例二:2023年11月12日13時許,懷化公安交警直屬一大隊黃金坳中隊在涼亭坳楊潭村路段執(zhí)勤巡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轎車的后座坐有四人疑似超員,民警立即示意靠邊停車。經檢查,駕駛人夏某駕駛車牌號為湘N***83的5人座小型轎車超員1人。隨即民警了解到,出門趕集看到親戚在路邊等車,隨帶稍一路。執(zhí)勤民警對其超員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法處以扣3分,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事故案例一:2023年10月15日12時許,在鶴城區(qū)懷西路西站門口路段有一起摩托車撞人事故,有人受傷。值班民警接到電話后立即趕到現(xiàn)場。經查,陳某駕駛車牌號為湘N****9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將正在橫過道路的行人尹某撞倒,造成尹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陳某駕駛機動車遇正橫過道路的行人未避讓,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遇非機動車、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時,應當避讓?!敝?guī)定。當事人尹某橫過道路未走過街設施,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敝?guī)定。駕駛人陳某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行人尹某負此事故次要責任。

事故案例二: 2023年11月3日9時許,在鶴城區(qū)劉塘路與紅星南路交叉路口發(fā)生了一起電動二輪車與轎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駕駛員楊某搭乘劉某抄近路,抱著僥幸心理,駕駛無號牌電動二輪車行駛至懷化市鶴城區(qū)劉塘路與紅星南路交叉路口與駕駛員周某駕駛車牌號為湘NMJ***的小型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電動二輪車駕駛員楊某受傷、乘客劉某受輕微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調查,駕駛員楊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未注冊登記的電動二輪車逆向行駛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駕駛員周某駕駛機動車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乘客劉某在此次事故中無責任。

下一步,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繼續(x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力度,對重點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將會繼續(xù)加大典型違法、事故案例的曝光力度,警示教育群眾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以正確的輿論導向引起社會的良好共鳴,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全媒體記者 楊戟 通訊員 江沛芹)